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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关于韦氏成人智力量表等一批医用设备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5 08:27:58

我中心拟对如下医用设备开展市场调研和询价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

我中心目前需要“韦氏成人智力量表等一批医用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相关资料(详见“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密封后递送至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综合办公室。为了便于资料归集,请各供应商下载填写统一封面格式(附件一),打印后粘贴在密封包上,并在密封处加盖公司鲜章。递交资料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29日10:00(不接收邮寄件),地址为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高压氧治疗中心二楼,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综合办公室。

未按时递交密封资料的供应商不参与此次市场询价,请相互转告。

采购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70781

纪检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94384

联系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  

邮编:610072                  

[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我中心市场调研和询价的供应商需准备以下资料:

1.产品最终报价清单两份(附件二统一报价格式)。      

2.参选公司基本情况。

3.生产企业具有的资质: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生产企业许可证;相关软件和硬件资质。

4.参选公司具有的资质: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生产厂家对参选公司的本次项目授权书。

5.参选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

7.参选代表应具有:参选公司法人对销售代表的签名授权书复印件;参选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9.主要用户名单及代表性成功案例。

10.参选公司需承诺交来的所有资质,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公司承担。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参选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注意:以上资料均须加盖经销商鲜章。

注意: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界定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中与医疗器械相关的部分无需提供。


附件一:统一封面.docx

附件二:统一报价格式.xls

附件三:设备需求及参数指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