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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关于"楼顶发光字设计与制作安装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6 20:26:56 本文来源: 综合办后勤

我中心拟对如下服务开展市场调研和询价工作,具体服务需求(附件三)见附件。

我中心目前需要采购“楼顶发光字设计与制作安装”服务,现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相关资料(详见“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密封后递送至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综合办公室。为了便于资料归集,请各供应商下载填写统一封面格式(附件一),打印后粘贴在密封包上,并在密封处加盖公司鲜章。递交资料时间为20201026日至2020103110:00(不接收邮寄件),地址为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二段33号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1号楼6层综合办公室。

未按时递交密封资料的供应商不参与此次市场询价,请相互转告。

本次询价可能因项目调整随时终止,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采购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1020254

纪检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8-81020036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二段33号          

[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我中心市场调研和询价的供应商需准备以下资料:

1.参选公司基本情况。  

2.按服务需求拟定的,服务最终报价清单两份(附件二)。

3.制作发光字所使用的LED灯和字体及附属设备的材质、品牌等。

4.楼顶发光字宇设计方案和制作安装方案。

5.参选公司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

6.参选代表应具有:参选公司法人对参选代表的签名授权书;参选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7.参选公司相关资质证书。

8.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9.主要用户名单及代表性案例。

10.参选公司需承诺交来的所有资质,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公司承担。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参选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注意: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参选公司鲜章。

附件一:统一封面.docx

附件二:统一报价.xls

附件三:服务需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