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关于“四川省‘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市场调研公告(第二次)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应用“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的通知》(国卫医政函〔2024〕259号)有关要求,我中心拟遴选1家通信运营商挂设“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
目前需要对“四川省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相关服务”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设备需求
无。
二、调研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0日(下午17:00)
三、项目名称
四川省“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
四、项目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挂设开通“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
(二)提供两个12356专用坐席,实现统一号码呼入呼出
(三)为中心12356热线平台提供云服务器和web防火墙
五、资料提交
1、资料提交方式:
资料形式:电子邮件递交
电子递交:发送至电子邮箱:scjyzxgwb2018@163.com 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81020071
2、提交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0日(下午17:00)
3、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盖鲜章扫描件)
①根项目需求提供设备的详细报价清单,同时提交总报价(请提交Excel表格,格式自拟,以人民币报价)。
②项目需求内需要提交的资料及供应商公司简介和业务范围。
③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相关资质文件(如果调研涉及医疗设备,供应商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设备生产厂家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资质)。
⑤参加本次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及盖鲜章身份证扫描件。
⑥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清单,含主要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以及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
六、联系方式
设备联系人:黄老师 028-81020071
纪检联系人:孙老师 028-81020036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二段33号
七、注意事项
1、未按时递交资料的供应商不参与此次市场调研,请相互转告。
2、供应商需承诺提交的所有资质,皆为原件扫描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供应商承担。除要求提供原件或者word及excel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扫描件。
3、本次市场调研可能因项目调整随时终止,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2025年1月14日